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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歲了,就是刑法上的成年人了,往後做什麼事都要自己負責任了,就算犯了錯也不能再以少年保護法減輕刑罰了。

也許未來會少了些瘋狂,少了點荒謬;我想保有自由,但是十八歲了,做為一個大人,應該是要有能力先把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好,再去做自己有餘力的事情。

這個從小到大,每個小孩都夢想長大的這一天,十八歲,我要當一個自己會尊敬的大人,當一個自己想要的大人,至少也要當一個會讓小時候的我羨慕憧憬的大人!

如果這個大人,連自己都唾棄自己,又怎麼配得上那個我從小就嚮往的大人呢?記住,你是來解決問題,不是來製造問題的。我一直告訴自己。你可以提出問題,可以用力一博,畢竟妳是十八歲不是五十八歲,但是要考慮後果,莽撞不允許的。

「爺爺說過,做事情可以失敗,但不可以在沒有第二次機會的時候失敗。」 P207 盜墓二 陰山古樓1

想謝謝今天很多人幫我一起看重這一天,這個本來應該只對我一個人重要的日子。長大了,成年了,遇到事情不能只是覺得委屈想哭,要想辦法解決問題,不能再逃避退縮,因為曾經那個很多很多的明天,都到了今天要來實行。

這十八年,中間很多片段,有些不想擷取的,到最後卻發現樸石之中竟能琢磨出寶玉,還是有一些珍貴的東西我想珍惜。有些性格我能夠保有,有些事情我必須去做。有些等待看似很漫長,其實一下子就到。而在某些真的不知該如何取捨的路口,該依賴什麼、該憑藉什麼去判斷,走出一條將來自己保證不會後悔的路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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